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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件工资的“猫腻”玩不下去了

  • 来源:www.hr52.com     日期:2008-01-31 10:13     点击:

计件工资的“猫腻”玩不下去了
 

  日前,乌鲁木齐媒体纷纷报道,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其中一条规定笔者深以为然:不得以计件为由拒付最低工资。

    笔者有企业工作的经历,深知计件工资责任制被歪曲利用背后的“猫腻”。现在大多数生产企业都采用订单制的生产方式。订单来了,机器轰鸣,“挑灯夜战”;没有订单,冷冷清清,“偃旗息鼓”。于是,在这种以不确定的订单为生产“启动按钮”的前提下,在资方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性”需求下,以农民工为主组成的临时工,季节工出现了。资方得意地将这种人员构成叫做“掺沙子”。

    “掺沙子”字面上就给人一种混沌的感觉,实际操作起来,也是混沌的:订单多的时候,雇用方可以用农民工能干、苦干后获得的高计件工资,刺激正式工、合同工的“上进心”;而订单少了,雇用方就先保证正式工、合同工的计件工资,而能干的农民工却被以订单不足的理由“雪藏”起来了。如果有农民工敢索要最低工资,对不起,我们实行的是计件工资,没有劳动,就没有所得,等活吧。

    农民工再次成了垫背的,成了雇用方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垫背,成了保证正式工、合同工收入的垫背。而让他们充当垫背角色的,居然还是看上去很“美”很“科学”的计件工资制。

    雇用方的这种做法,是偷换概念、偷梁换柱。他们假装祭起“按劳取酬”的大旗,貌似公平公正地体现多干多得、少干少得、不干不得的分配原则。但有一点往往被善良的人们忽视,这就是,由于订单不足造成开工不足的成本,不能以牺牲工人最低工资保障来冲抵!这种行为是赤裸裸的歧视和剥削!

    可怜农民工,为了糊口,除了忍受这种“软刀子”的欺骗,还要为了多挣些钱,忍受诸如延长工时、取消假日、随意要求加班的欺凌。我曾经亲眼看到一个来自陕西的农民工,在没法保证正常睡眠的情况下,连续多日超时加班,最终昏倒在设备旁的事。事后得知,他之所以这样玩了命地干,是因为他想在活多的时候,把钱多挣点,以应付生产淡季“赋闲”时的生活所需。“苦干、实干、抢着干”,在这位农民工身上以悲凉的形式表现出来了,而尴尬的是我们。

    计件工资的问题只是“豹之一斑”,但要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诸多“难啃的骨头”,就得这样一件一件扎扎实实地做起。

    如今,自治区《实施意见》的出台,在《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若干意见》之后,提出了消除对农民工的歧视性规定、体制障碍,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的问题,规范劳动管理、就业服务、培训,健全权益保障等一系列实施方案。意见出台,圭臬初具,剩下的就是扎实落实的问题了。

    自治区《实施意见》中的一个基本目标是最终让农民工和其他职工同工同酬、同工同时。而更深层次的目的是,让农民工和我们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同样自信地挺胸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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