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做好六项工作
杨志明表示,我国现阶段劳动人事争议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劳资矛盾不可避免性;二是劳动争议阶段多发性——我国人均GDP不足3000美元,正处在争议多发期;三是劳动人事争议复杂性。
他强调,各级仲裁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调解仲裁法实施力度,努力实现“四降两升”,即争议案件立案总量、涉及劳动者总人数、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和涉及劳动者人数下降,调解率和仲裁结案率上升。
为此,各级冲裁部门要落实调解工作指导意见,将大多数争议案件用柔性化方式及时处理;落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在大多数地(市)、县(区)建立仲裁院;落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不断提高仲裁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要加强能力建设,提升调解仲裁队伍总体素质;改善工作条件,确保调解仲裁工作有序开展;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提高调解仲裁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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