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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社保计息方法调整

  • 来源:深圳晚报     日期:2010-04-08 14:51     点击:


深圳社保局解释:计息方法调整,参保人账户都少了钱

        昨天,记者经多方联系后,终于得到社保部门对此事的答复。社保部门称,“参保人的养老保险账面余额变少,是因为广东省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息记账办法进行了调整”。

        据悉,2月22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对全市养老保险个人账号进行统一结算,这也就意味着所有养老保险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账面余额都因利率调整而“少了钱”。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计划财务处有关负责人透露,2008年度深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月记账利率是3.209%。,今年1月份广东省社保局下发了《关于“2009年度全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息记账办法”的通知》,将2009年度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月记账利率调整为1.856%。。

     “在省社保局下发这个通知之前,所有养老保险参保人2009年度以及2010年1月的个人账户都是按3.209%。的记账利率计算账面余额的,参保人看到的账户余额只是一个‘账面余额’。这个利率公布后,我们2月22日对2009年度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息额按新的记账利率进行结算,结算后参保人看到的账面余额才是参保人实际应得的钱。由于两个年度的记账利率不同,所以才会出现‘养老保险余额变少’的情况。”该负责人解释。

反响:计算有失公平,调整计息办法应及时告知

         据该负责人介绍,2010年度,在省社保局公布新的记账利率之前,深圳都是按1.856%。这个记账利率来结算参保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

“如果明年初文件规定,调高2010年度的记账利率,参保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也会相应的‘多’了一笔钱。”

        针对这一解释,记者提出了新的疑问:“按照这种计算方法,如果同一个参保人去年底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上的钱取走,岂不是比今年再取要多拿一部分钱吗?”

        对于这一质疑,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坦言,确实会出现这种情况,但该负责人同时表示,被多取走的这部分钱将由社保统筹基金支付。

        当记者质疑这一计算方法有失公平时,该负责人表示:“我们也觉得不太公平,但广东省是这样规定的,我们不可能随便更改这个利率。”该负责称,深圳社保部门已经建议广东省社保局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利息计算方法,以确保参保人的权益。

        对于社保部门的解释,一些网友表示理解,但也有不少网友表示,养老账户关乎每个参保人的切身利益,社保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是不可以,但应该及时告知参保人,让参保人清楚自己的账户“动向”,这种“私下调整的方式”,只能造成不必要的猜测和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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